法律服务热线
13305556446
首页
关于我们
婚姻动态
离婚程序
涉外婚姻
重婚犯罪
服务范围
互动交流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离婚程序
涉外婚姻
重婚犯罪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
协议离婚
离婚赔偿
律师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协议离婚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
2019年7月30日
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maslhccls.com/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文章来源:
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律师:
韩铁强
[马鞍山]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maslhccls.com/news/view.asp?id=953549877604
[复制链接]
韩铁强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美国法律是否允许婚前协议中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
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 女儿将父母告上法庭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
协议离婚基本常识
有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