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热线

133055564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程序

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2019年7月30日  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maslhccls.com/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文章来源: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律师:韩铁强[马鞍山]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maslhccls.com/news/view.asp?id=953549877654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