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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同一国离婚要去哪个法院?涉外婚姻可以单方面在中国离婚吗?

2020年4月1日  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maslhccls.com/

 韩铁强律师,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离婚要去哪个法院?

  跟外国人结成涉外婚姻后又想离婚,而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协商一致的,但是还想继续离婚的,可接着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刚好一方在国内,一方又在国外,所以有些人将无法确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其实,涉外离婚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一般来说将由基层法院管辖。并且就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

  具体而言,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最后,涉外婚姻离婚时,虽然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也有管辖权,但是就财产分割纠纷而言,还要根据特别管辖约定,比如不动产纠纷管辖,因此,可能在整个离婚案件中,一个财产问题可能不会一并处理。如果涉及的财产价值较大,或是财产较为复杂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涉外婚姻可以单方面在中国离婚吗?

  跨国婚姻夫妻之间往往会聚少离多,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的情况非常之多。久而久之夫妻间的感情梳理,此时往往会出现婚姻危机,最终双方离婚。对于涉外婚姻如何离婚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以为一方在国内提出即可,其实涉外离婚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在场。

  涉外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其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适用我国婚姻法和的有关规定,仅在具体程序上有某些特殊。

  2、如果说协议离婚一方不愿意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在国内办理诉讼离婚的话,一般与普通离婚案件无异。

  涉外离婚,离婚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或者港澳台人士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知,无论涉外离婚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般都是需要双方到场,单方提出离婚通常法院或者相关民政部门不予受理。当事人如果不知道相关的手续最好可以找个涉外离婚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