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热线

133055564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公证的程序是什么?涉外结婚材料有哪些?

2020年4月10日  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maslhccls.com/

  韩铁强律师,马鞍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涉外婚姻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到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进行核证,核证后的法律律文书即可在内地使用。


  目前可以办理涉外婚姻认证手续的机构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涉外结婚材料有哪些

  涉外结婚所需的材料




  本市居民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国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涉外结婚材料有哪些;的相关资料,涉外结婚的一方当事人可能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香港居民、出国人员、华侨或者外国人。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